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

更換舊卡

由於小弟是乘搭巴士/小輪返工,遇著八達通冇錢,搵地方增值十分麻煩,所以在多年前就開始使用個人八達通,唔覺唔覺就用了 11 年,因為個人八達通是自動增值,這張卡絕少拿出來,保養十分好。

最近收到一個來自八達通的 SMS ,可以為小弟免費更換個人八達通,呢個世界有冇咁著數,有人會無端端會幫你主動換卡?事實上又真係咁著數,經過一輪電話溝通過程,張卡寄到我屋企,只要去票務中心,將舊卡資料移植至新卡上便可。

2011年11月1日星期二

司法覆核

最近公司有另一個部門的同事問我關於外傭居港權的睇法,我只回覆一句說話:「法律的事,法律解決」。適逢小弟應承 Facebook 朋友在這裡講述有關外傭居港權的看法,所以在這裡作簡單講解。很多人以為,今次的司法覆核是外傭爭取居港權,但事實上,外傭所爭取的,是居港權申請權利,至於是否批准居港資格,是由入境處負責,入境處能夠以不同的方式限制居港獲批數目。有人又會問,為何在回歸前沒有提出司法覆核,到回歸後才出現這個問題?這都是想當年的臨時立法會,將入境條例中的限制無居留權類別增加,就連外籍家庭傭工也不算是通常居住。以往外籍家庭傭工有權申請居港權,入境處也有權不批准,又或者以計分方式設限。香港人還怕甚麼?不如先怕內地人衝關生仔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