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8月28日星期二

分手過程

講到兩性相處之道,其實小弟的理論只是其中一個構思中的理論,真正能夠用「第六感」溝通的只是少數,而且,絕大部分都是單向的,即是我用心了解她們,但她們卻不能透過感覺去了解我。老實說,小弟是一個行為與思想不一致的人,外表囂張但內心卻是有很多古怪思想。到最後,很多女性朋友都不願意去與我繼續用這方式溝通,是因為香港女性簡單嗎?當然不是,而是她們想一個很實際的問題 ── 將來。

對於香港女性來說,你認為她們會選擇一個條件豐厚,但未必能夠時常陪伴你左右的男人,還是一個如影伴隨,但條件一般的男人?我想,如果我是女人,我會選擇前者,原因不一定是「拜金主義」,而是女人是會對將來的事感到疑慮。與一個條件一般的男人一起,在香港,你註定與他一起做工作到老,願意的話就恭喜你得到一個願意承擔的女人,不願意的話,亦不能怪她,只怪你當初與她一起是錯誤的抉擇。

我記得,當我與女友分手前半年,我已經感覺到彼此的關係開始起變化,在「獨來獨往」一文已簡單說過,但今次想說得清楚一點,其變化包括:不想你到她的辦公室附近接她、經當好像有心事但又不想與你傾訴、與你一起行街經常不耐煩等,我的解決方法,就只有對她好一點。事情過了半年有多,我發覺我做甚麼都不能改變這個局面,唯一就是解開大家的心結 ── 我有一晚對她說:「你有乜唔開心,同我講,我咁多年來,冇鬧過你,無論你講乜,我都唔會怪你。」好明顯,我已經是一個預備被行刑處死的人,但已接受死的事實一樣,我只求她向我說分手而已。到最後,她當然向我提出分手(她是說:「不如我們做回好朋友吧。」真是很好聽!),但箇中理由牽強,不說也罷,我肯定她是說慌話,但既然分開了,又何須追究?在電話傾談了一個小時,我約她下一天再次見面,當作是最後一次拍拖,當天她不斷哭,我還要不斷安慰她,想起來真有點諷刺!

再過了一天,我記得是星期一,收到她的 ICQ 留言,指出她其實喜歡了另一個男性朋友,她不知道會否與他開始。由於她不想欺騙我,所以在 ICQ 留言上說了這番話,然後說了一聲對不起。其實,我又怎會不知道她認識了另一個男性朋友?只不過在這半年的鬥爭中,我是失敗者而已。平心而論,小弟問心無愧,能夠做的我已經做到,除了一件事我做不到 ── 賺錢比人多。自問做記者,人工不高,工作時間長,沒有前途,但除了這三個問題外,我想不到有任何理由要轉工或轉行,因為我實在太喜歡試新產品與研究新技術了。不過,我感到這一行業開始轉變,就算小弟是多才多藝的人,亦可能在十年內被淘汰。

話說回頭,與她不能成為伴侶,也能成為普通朋友,對我來說已經足夠,至少我在 MSN 向她留言,她總會回覆我,寒暄幾句,總好過某些朋友,永遠保持離線狀態,我最討厭這些人,不想被人見到,請你移除「地通拿」這個聯絡人,甚或移除 MSN Messenger 吧,不要當自己「透明」,又想看到其他人連線。

8 則留言:

Teddy | 太迪 說...

唔知講咩好...
不過希望在明天,
人總是現實的,
你也在為自己的明天在努力呢!
不是嗎?

不仔 說...

感情好神奇...到時到侯實出現肯花一生時間在你身上的MISS Right。

楊星 說...

這是要花很多時間的,過程很磨人,但成功與否,事後回想都會覺得不枉。祝福你。

沙拉 說...

在於女生方面來說,如果本身有意同男朋友分手,其實男朋友對自己更好可能會覺得更煩!因為佢會覺得你做咩都無用,而你單方面的付出反而會增加佢的內疚感,覺得很對不起你。

P.S. Given that 果個是一個正常的女性......also 不包括港女

YUEN 說...

令我想起死人Gensan,他就是這類人!

匿名 說...

愛情的火花總是短暫的,若有人不想長線投資感情,關係只好結束了。(感慨!)

Unknown 說...

好感人.....你太好了

但係...你的EX真係那些貪新厭舊的人嗎?她的新男友好有錢的嗎?

你好偉大,香港好少女仔會配得上你,慢慢揀啦,大把港女獨身...

史提芬 說...

well...

她正是那些,不想在她公司附近見她的人。不過呢,我的問題是溝通上的問題,與其他客觀條件無關,也沒有第三者。但我之後也沒法再跟她聯絡上。

你至少還可以找到她,但我不可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