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

最終勝利?



曾幾何時,本人有一位用 Mac 的朋友,他十分鄙視 PC 用家,亦一直認為 FireWire( IEEE 1394 )接口比 USB 更好。老實說,USB 接口的規格,本身有先天問題,而且因為要兼容 USB 1.1 ,接口設計與傳輸速度受到限制,到 USB 3.0 的 Type-A 接口設計依然需要跟 USB 1.1/2.0 設計。到底 USB 有甚麼先天缺陷?最大的問題可算是插頭方向容易混淆了, Type-A 接口採用長方形設計,有時插 USB 總會插不下去,就是因為方向錯誤,本來 Mini-B 採用不規則接口,減低接口插錯方向的機會,但近年轉了更細小的 Micro-B 接口,又開始有人不懂得分辨上下方向了。我曾經見過有一位朋友的手機接口因為試圖調轉插而插鬆了。現在新的 USB Type-C ,名是 USB ,但接線與接頭與 USB 3.0 是不兼容,需要用轉接器。雖然現在 Apple 也開始統一用 USB ,但這個 USB 與以往的 USB 已經完全不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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